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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求补税三年 影视行业到底冤不冤?

2018年12月02日 11: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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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因核定征收个税享受了高额税收优惠,但税收优惠并不合法;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何处理,需从源头和法律层面做起,厘清其中的责任归属,通过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来传达
多地影视公司近日接到税务部门通知,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正被纠偏,相关公司需要补缴三年的税款。由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揭露范冰冰签订“大小合同”涉嫌偷漏税引发的影视行业查税,继续发酵。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石睿)由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揭露艺人范冰冰签订“大小合同”涉嫌偷漏税引发的影视行业查税,继续发酵。

  多地影视公司近日接到税务部门通知,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正被纠偏,相关公司需要补缴三年的税款。一位资深影视从业者告诉财新记者,补缴的依据大家一时难以理解,“尤其是得知之前园区的税收优惠不合法,非常震惊”。

  有财税研究人士认为,这涉及地方税收优惠是否合法的问题。影视工作室按核定征收方式纳税,实际上是各地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目的,给予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相比其他行业,影视行业在过去确实享受了大量优惠。要清理地方税收优惠,要求补缴税款,可能会对地方政府的信誉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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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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