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针对一些地区存在支出进度较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不够、暂付款规模较大等情况,财政部5月3日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应在法定限内抓紧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采用分期下达预算方式的,应当合理设定分批次下达数,最后一期的下达时间不得迟于预算执行当年的9月30日;采用先预付后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预计数全部下达,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及时办理结算。对执行进度较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