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董兢)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有关部门正在从制度上扫清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发改委各司局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各自司局起草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我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公平竞争审查不仅限发改委内部司局。自2017年9月以来,发改委已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赴29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了解各地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各级政府部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1月15日发改委价监局网站上同时挂出江西、陕西、福建、内蒙古、北京等地“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