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环境保护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由目前政府非税收入中排污费改税,与排污费征收范围基本相同,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仅对工业噪声征收)等四类污染物征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开征保护税,意味着中国在完善绿色税收体系上走出突破性的一步,是保护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与征收排污费相比,税收征管更加严格,执法刚性增强,可减少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干预,有效解决企业欠缴排污费问题。同时,对主动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激励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