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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法征求意见 平移现行条例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

2017年08月08日 13: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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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法》公开征求意见,继续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保持10%不变,应税车辆分类、计税价格核定方法等少数事项微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上升为法律,并于2017年9月6日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在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上,《征求意见稿》基本平移了《条例》,继续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仍为10%,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上升为法律。

  起草部门在《征求意见稿》说明中表示,车辆购置税在2001年实施以来较为稳定,税制要素基本合理,征管效率较高。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不需要进行大的改革,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实现车辆购置税平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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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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