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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元是高收入?官方口径查无此说

2016年10月24日 11:4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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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标准,现行税法对高收入群体并没有明确界定;未来个税改革方向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实行综合扣除标准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晓霞)10月23日,一则“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的消息在多个公众号和朋友圈广泛流传,除了对加税的不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一标准,也引发各种吐槽。真的有这种规定吗?

  财新记者查阅了历次个税修正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诸多文件,其中虽然多次提及高收入群体,但从未有过“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一标准。“年收入12万元以上”只是自行申报个税的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要求,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但文件中并无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为高收入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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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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