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政府性债务是近年来市场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国政府债务可以分为三大类:纳入赤字的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和置换债务。全国人大预工委原副主任姚胜认为,政府债务规模扩大了,种类复杂了,需要着手研究制定政府债务法来规范。
目前对政府债务的规定,主要是2015年开始实施的《预算法》第34条和第35条,共503字。姚胜6月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部决算报告、审计署审计报告时表示,虽然其中既有授权性的规范,也有禁止性的规范,但是还不够,建议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对政府债务做出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