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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各季度地方债发行要大致均衡

2016年01月29日 12:01 来源于 财新网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对应项目资金需求、库款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增债券发行进度安排;置换债券每季度发行量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地区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30%以内

  【财新网】(记者 邢昀)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和新增债均会加码。财新记者此前了解,2016年各地置换债限额已经下发。为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财政部近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各季度债券发行量大致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债券发行。

  1月28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发行新增债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当年本地区新增债券限额;发行置换债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规模上限,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当年置换债券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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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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