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文辉)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新版目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订的力度非常大,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当日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称,调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大幅度缩减了定价范围,定价具体项目由约减少80%。二是,定价目录清单化,保留下来的定价项目用清单的形式列明具体项目和内容,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