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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陆磊:金融改革当有前瞻性指引

2015年03月29日 16:35 来源于 财新网
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认为,对未来五年的金融改革,改革设计者与市场监管者应有一个前瞻性指引,事涉宏观调控机制、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外部环境以及自我改造进程等因素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当下,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和互联网金融等话题备受关注。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提醒道:金融改革更多地应当着眼未来。

  他在今日(3月29日)的岭南论坛中,提出以上观点。

  陆磊认为,2015年已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对未来五年的金融改革,改革设计者与市场监管者应有一个前瞻性指引。

  他进而阐述了金融改革前瞻性指引的三方面因素:首先是建立科学、审慎、传导顺畅的宏观调控机制;其次是建立更有活力、更具竞争力、更开放、更包容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金融改革或创新都应遵循两个逻辑,一是问题导向,二是经验总结,尤其是对成熟经济体的经验学习;最后应当关注外部环境和自我改造进程两个问题。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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