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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亟待放宽

2014年11月03日 17:28 来源于 财新网
应该降低甚至取消限制性条款;要尽可能提高提取额度,扩大公积金可用范围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因过于繁琐和提取量少,多数租房者对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并不积极。

  “以前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现在三个月就得交一次相同的申请材料,一次也只能取三个月的,太麻烦了。”租住在北京的小卢对财新记者说。

  国务院在10月底召开常务会议,提出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位列第三条。

  就在四个多月前的6月1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要求,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前3个月内的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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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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