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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并存导致公共采购领域市场失灵

2014年03月27日 16:35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公共采购中《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并存,造成行政分割,市场公平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受到破坏;专家建议将两法整合成为一法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公共采购存在不公平现象,采购价格偏高,一直深受诟病。专家认为,这一领域两法并存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3月26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的媒体见面会上,广西招投标管理局副局长梁戈敏称,市场机制在政府采购或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失灵的根源,在于制度失灵。

  目前,中国公共采购领域的法律主要有两部,一是《政府采购法》,二是《招投标法》。货物及服务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操作,工程领域则由《招投标法》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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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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