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何春梅 陈法善)“我们正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抓紧修改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12月19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国新办介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表示。
黄淑和透露,国资委近期正结合三中全会有关国企改革精神筹备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两份改革文件。《意见》将主要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内容。
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黄淑和称,国资委主要考虑六个方面:一,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二,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三,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四,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制;五,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六,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