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国企领导人积极进取将获分类激励,但配备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予以约束。此轮上海国资改革方案明确上述内容。
据财新记者所获改革方案送审稿,此次上海国资改革方案提出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送审稿同时提出: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
其中,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项奖励等激励方案;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公司,探索市场化项目收益提成奖励;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项目团队参股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方式,探索建立跟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