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从11月18日起,外地人在广州购房须提供的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年限,由一年提至三年;11月25日起,二套房贷首付款最低比例提至七成。广州市政府办公厅1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下称“穗六条”),相比今年3月末的“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加码措施主要集中于上述两点,其余多为重申强调既有政策。
“穗六条”规定,即日起,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的条件暂定为:购房之日前五年内,在该市连续缴纳三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而3月末的要求为: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广州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