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 霍侃)官方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全国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8.6万亿元,与境内发生人民币实际收付的境外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达220个,业务范围覆盖全球98%的国家和地区。
商务部财务司副巡视员赵钢日前在2013年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宣讲会上透露这一信息。宣讲会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承办。
人民日报援引赵钢的话称,自2009年7月国家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广受欢迎。截至2013年9月,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8.6万亿元。今年1至9月,跨境结算3.16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2.07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全球贸易主要结算货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