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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对美太阳能多晶硅实施反补贴措施

2013年09月17日 07:53 来源于 财新网
9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确定的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商务部9月16日宣布,初裁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商务部就此发出的公告称,经调查,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9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确定的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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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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