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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二审资产评估法

2013年08月26日 06:59 来源于 财新网
草案提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由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对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很大争议,立法并未就此作出实质性规定
楼市配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邢昀)时隔一年半,《资产评估法》草案终于迎来二审。8月26日至3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二审《资产评估法》草案。草案一审稿中试图以“统分结合”的模式理顺资产评估行业政出多门的局面,因对行政管理体制存在很大争议,立法并未就此作出实质性规定。

  《资产评估法》曾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全国人大财经委2006年成立《资产评估法》起草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等部门以及评估行业协会、部分评估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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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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