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地方继续探索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山东省提出将通过下划省级部分收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调整财力增量分配,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以此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
7月初,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自2013年起,将省级分享的一般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石化企业增值税,胜利石油管理局增值税,电力生产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高速公路和铁路运输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全部下划市县,作为市县财政收入,属地征管、就地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