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广州明起实施商品房售价网上申报

2013年04月23日 14:19 来源于 财新网
广州国土房管局要求做到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未办理网上价格申报的,或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国土房管部门指导的,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继北京之后,广州成为全国第二个执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的城市。当地房管部门要求开发商做到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未办理网上价格申报的,或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国土房管部门指导的,将暂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

  4月22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广州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作出上述要求。新规自4月24日起执行,覆盖范围包括广州市辖十个区、从化市和增城市。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杨秋波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