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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中美跨境监管尚不具备达成共识前提

2013年04月06日 19:02 来源于 财新网
尚无美国公司在中国内地上市,中美证券监管缺乏对等地位,中国担心放开限制将使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失去约束作用

  【财新网】(记者 田林)由于尚没有美国公司在中国内地上市,中美证券监管缺乏对等地位,德勤全球常务董事Roger Dassen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使得中国目前不具备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跨境监管达成共识的前提。

  SEC此前起诉被称为“四大会计事务所”的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和德勤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原因是这些机构无法向SEC提供其所要求的9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审计底稿。

  Roger Dassen4月6日在博鳌论坛席间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坦诚,SEC过去对欧洲赴美的上市公司进行异地监管,欧美之间协商也曾历时多年才达成共识。其前提主要是考虑信息的对称性,即有总部在美国的公司在欧洲上市,而总部在欧洲的公司在美国上市,使双方的监管地位对等 。而目前这种条件在中国并不具备。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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