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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深圳细则出台

2013年04月01日 09:00 来源于 财新网
深圳2013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将不得超过3.5%,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无明确细化措施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新国五条” 深圳细则正式出炉。深圳市政府于3月31日下午通过官网正式对外公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2013年深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按照深圳市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今年深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比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这也就意味着,深圳2013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得超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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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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