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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运营公共租赁房可获财政补助

2013年01月05日 21:39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部提出六项举措,要求各地保证今年保障房建设财政资金筹措;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
2011年10月13日,北京,位于石景山的远洋沁山水小区内的550套公租房。 新京报尹亚飞/CFP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为确保保障房建设财政资金筹措,财政部提出,拟以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

  财政部1月5日称,近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财政部提出,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市县财政部门可以对企业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企业获得的贴息贷款要严格按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月在年度会议上提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任务是新开工600万套,基本建成46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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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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