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营改增”有望扩至十省市

2012年05月18日 11:27 来源于 财新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年内有望扩大至十个省市,其焦点是能否实现“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这一原则
 

  【财新网】(记者 邢昀 王长勇)伴随着中国经济增速延续回落的趋势,年初始于上海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可能在其他省份加速推开。继上海后,试点省市年内有望扩大至十个,已提出试点申请的还有北京、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安徽、深圳等省市。

  去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正式启动。北京市于当年12月末正式向财政部、国税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改革。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版面编辑:林金冰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