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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目标为15%

2012年02月07日 11:44 来源于 财新网
商务部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促进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销售业态规范发展
2010年5月24日,北京,超市营业员在悬挂商品价格牌。 南山/CFP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禹諼)商务部于2月6日发布《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零售业发展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零售业发展的目标为:商品零售规模保持稳定较快增长;零售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与创新,各种业态协调发展;大型零售企业整体优势进一步增强,跨区域发展成效显著,中小零售企业健康发展,零供双方互利共赢、和谐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节能型购物中心、商场(店)、超市层出叠现;零售业结构布局更趋完善,城乡、区域间协调发展,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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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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