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统计局数据暗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2012年01月20日 16:48 来源于 财新网
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3:1;农民工工资水平上涨较多,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达50%
历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财新网】(记者 陈璐)国家统计局1月20日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2010年这一收入比为3.23:1。

  统计局用这一比值的历年变化图形暗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有缩小。

  2008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1。据中国社科院《农村绿皮书》测算,2009年这一差距扩大到3.35。

  统计局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增长17.9%。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加2701元,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赵军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