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璐)国家统计局1月20日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2010年这一收入比为3.23:1。
统计局用这一比值的历年变化图形暗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有缩小。
2008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1。据中国社科院《农村绿皮书》测算,2009年这一差距扩大到3.35。
统计局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增长17.9%。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加2701元,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