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上海明年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针对部分税负增加的企业,上海市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在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12月30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介绍,“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营业税和“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增值税并存的格局不支持目前服务业发展的特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完善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的影响,达到整体减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