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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再现“闭门修法”

2011年12月30日 17:12 来源于 财新网
缺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以及修订过程不公开透明,成为现行预算法的重大缺陷

  【财新网】(记者 邢昀)正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至今未向社会公众公开草案内容。国内财政、法学等方面的学者呼吁:预算法修订不能再“闭门修法”。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之一是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谢旭人从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规范预算调整等七个方面对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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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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