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油气资源税全国按5%征收 煤炭仍从量定额

2011年09月27日 09:52 来源于 财新网
资源税采取分步改革的方式,第一步改革将收官;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目标税率是10%
9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 CFP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财新记者获悉,国务院将于近日发布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列》,将原条例中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为5%。

  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在总结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财政部、国税总局官员对财新记者说,除了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其他品目资源税,依然采取从量定额计征的方式。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丁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