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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政府债务率达81% 呈三大特点

2011年09月23日 14:25 来源于 财新网
总体债务风险可控;下辖部分区(市)债务率和偿债率超标,风险较高;75%的债务规模集中产生于“4万亿”期间,并有多借贷款留而不用的现象
2010年12月7日,在山东青岛老城区改造的一处厂房旧址上,一群人正在寻找着废旧金属。 郭顺 / 东方IC

  【财新网】(见习记者 邢昀)昨日(9月22日),青岛市公布,截至2010年末,该市政府债务余额约为880亿元。

   青岛2010年公共财政收入加卖地收入合计为1081.5亿元,据此测算,以青岛市总体债务余额比青岛市政府综合财力,青岛的债务率约为81.4%,与全国整体水平83.44%相当。

   根据审计署6月末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加上负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两类债务,债务率为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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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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