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璐)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意见特别指出,要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
在准入条件上,意见要求,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设置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