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徐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中国对汽油等33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调整涉及33个税目商品,以能源、原材料为主,这是在今年初已对60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进口暂定关税基础上的又一次力度较大的降税措施。
其中,大幅下调了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关税,柴油、航空煤油将以零关税进口,同时还下调了帐篷、充气褥垫、救生衣、防毒面具、雷达生命探测仪等救灾物品,混纺布、亚麻纱线等纺织原料,锌锭、镍废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以及变色镜等日用品的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