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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何以追求公平和效率

2011年05月28日 17:29 来源于 财新网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以带来减税为目标,并建立动态调整的机制

  【财新网】(特约作者 熊鹭)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宏观税负和个人所得税负有越来越重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是随着物价上涨、经济增长,税前扣除没有以相应的增幅提高,超额累进税率对应的级距没有调整,导致实际税负越来越重;二是税收征管的加强;三是一些新税种、税目的开征。

  我们建议,正在进行的个人所得税修正,应有意识地减轻整体税负,其好处有:一是有助于扭转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占比越来越小的趋势;二是扭转宏观税负、个人所得税负日益加重的趋势;三是因税负减轻只是暂时的,随着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征管加强等原因,个税税负仍会不断上升。因此,需每隔几年减税一次,或设计自动调整个税免征额、税率级距的机制;四是缓解个人所得税逃避税倾向,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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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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