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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称个税起征点已考虑家庭负担

2011年04月21日 19:21 来源于 财新网
按新的个税征收修正案算,即使家庭收入相同,赚钱人数越少的家庭,税收负担越大

  【财新网】(记者 陈璐)提交全国人大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法草案拟将起征点(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3000元。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称,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4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仍然采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该项指标既包括基本生活支出,也包括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其他支出;既包括价格上涨因素增加的支出,也包括因生活水平提高而增加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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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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