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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商品房销售须明码标价

2011年03月22日 14:58 来源于 财新网
实行一套住房一个标价;业界担心发改委与住建部规定可能出现不同解释

  【财新网】(记者 陈璐)自2011年5月1日起,中国房地产商、房产中介服务公司销售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均须实行明码标价,即一套住房一个价格,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

  国家发改委网站今天(3月22日)披露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下称《规定》),称其意在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由于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颁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业界担心期间可能存在不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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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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