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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部门首次明确:房产税先试点再推开

2010年10月01日 09:47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财新网】(记者 朱长征)中国财税主管部门终于开口谈起房产税。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对于房产税这项制度改革,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此前一天,中央政府通过中国政府网、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途径发出信息: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其五点措施实际上是今年4月17日“国十条”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或重申。除了进一步收紧住房信贷、强调问责制,五点措施还提及“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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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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