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9月14日透露,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随商品房销售价格上升而逐级提高。销售价格不超过3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销售价格超过3000元/平方米至4000元/平方米的,预征率为1.5%;销售价格超过4000元/平方米至6000元/平方米的,预征率为2.5%;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平方米至8000元/平方米的,预征率为4%;销售价格超过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预征率为6%。
【财新网】(记者
王晶)自今年下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对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房销售价格确定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中,销售价格达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被要求预征的土地增值税比率高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