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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消部分钢材等商品出口退税

2010年06月22日 21:09 来源于 财新网
金融危机以来首次下调,以完成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为依据,外贸政策总体稳定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22日发自北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22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等六大类商品的出口退税。这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外贸政策首次回调。

  此次涉及的商品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六大类共406个税号的商品。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的商品清单,此次调整与危机前外贸政策调整取向基本一致,涉及的商品多为对环境、能耗产生压力的“两高一资”产品,且调整幅度远大于市场传言的四个百分点。调整前这些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多在11%以上,部分农药甚至由全额退税的17%变成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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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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