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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

2010年05月12日 14:04 来源于 财新网
1983年为56.5%,2005年降至36.7%,近1/4工人5年未加工资;期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连续下降近20个百分点;而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劳动收入分配不均导致的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据《新京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工人待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报道援引张建国的话称,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此后逐年下降,到2005年已下降至36.7%。而在这期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二者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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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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