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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吹风房产保有税和物业税 称与土地出让金“并行不悖”

2010年05月05日 14:02 来源于 财新网
税法起草人、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别发表住房保有税和物业税官方言论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税收政策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让囤积住房的人付出较高成本,至少要抵消掉他们的预期收益”;“征收物业税非常必要,现阶段是推出物业税的可操作时机。”

  4日,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别向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作出上述表示。

  季怀银同时还是税法起草人。他对新华社表示,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多项棘手问题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但需分步实施而非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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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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