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14日发自北京)中国政府出台的外资新政策,放宽了外资企业在利用境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面的限制,但相关细则尚未出台。
4月13日晚,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20条具体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
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外资问题,提出要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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