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公司投资流通股,期末采用市价计量;然而,如果这家公司持有处于限售期的股票,又该怎样计量?在国内会计界,处于限售期的股票计量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争议。
自全流通和A股上一轮牛市以来,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新股发行当中。所谓限售股,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原股东,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不得擅自转让所持有的股票,根据股东对公司影响程度的不同,期限一般分为一年至三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一位专家表示,对于限售期股票的计价,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从准则规定来看,如果相关投资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限售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对此,各方没有争议。但对于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的计量方式,则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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