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起草的《关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请示》及其附件《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已于春节前正式上报国务院。
待国务院批准后,中央财政将选择中央直管企业和烟草行业,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地方财政也要开展试点。
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实是指国有企业的资本收益如何使用的问题,财政部的意见认为,应当向国企收取分红后,纳入公共预算范畴,国资委则希望将其单列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分红由国资委支配。目前看来,关于国企应当向所有者分红的基本观点已得到政策制定相关部门的认同,但在一些基本原则上,如国有企业分红“怎么分”的问题上,政策制定者和有关方面仍存在着较严重的分歧。
国企要不要分红?应当采用什么原则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