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天津更新专项债负面清单 禁止借债还息、使用新增债券资金偿还隐性债务

文|财新 程思炜
2023年03月23日 17:33
天津梳理了2014年以来中央和本市专项债文件中的禁止类事项,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不得作为项目单位,同时严禁将专项债对应的资产用于为融资平台等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news 原图 天津目前新增专项债资金可投向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等九大领域,以及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23年继续发力稳增长的同时,对专项债券的监管并未放松。天津市近日公开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负面清单(2023年版)(下称“清单”),综合梳理了中央和天津市有关专项债文件中的禁止事项,重申不得使用新增专项债偿还隐性债务,禁止专项债券借债还息,避免债务“滚雪球”式膨胀等。

  天津市2023年版专项债负面清单是2021年版本的更新,清单对2014年地方债监管强化以来,国务院、财政部以及天津市出台的若干专项债文件作出细致梳理,从项目申报和投向、资金使用和管理、偿还本息三方面明确禁止类事项,共36条。天津对专项债负面清单的全面梳理并对外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少见。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边放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港大经管学院院长蔡洪滨详解假学历调查风波

北上广深等20城试点“车路云一体化”应用 投资规模超预期

封面数读|“学生荒”不止在东北发生

财新周刊|货币调控框架再升级

解药|阿尔兹海默病再迎新药 多款新疗法各有千秋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