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3日对外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
《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
根据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3日对外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
《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
版面编辑:范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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