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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省区市申请“营改增”试点

2013年02月14日 14:53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举行“营改增”试点座谈会,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新疆等十多个省区市申请进入试点

  据新华社2月10日消息,记者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扩至12个省市,目前另有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新疆等十多个省区市申请进入试点。

  两部门日前举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座谈会明确,今年中国将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当前中国税制改革已到攻坚时,相对于房产税等税改的缓慢推进,“营改增”的扩围速度令人刮目。

  从去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试点,短短一年时间,推进势如破竹,迅速扩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天津、浙江、宁波、湖北等地,试点地区的GDP总量已占全国50%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52%左右,税收收入占56%左右。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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