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经济普查后上调往年GDP?统计局:看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是否变化

2019年11月20日 15:5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称,核算GDP要坚持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是否发生变化的原则,绝不会受其他因素影响
2019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焦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沈凡)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刚刚结束的第四次经济普查后,是否会上调此前年份的GDP增速,使2020年可以以更低的增速完成两个翻番的目标,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11月2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如何修订、修订多少、何时修订,不是取决于所谓的目标等其他因素,主要考虑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两个原则是否变化,如果这两个原则变了,就要修订。李晓超同时是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版面编辑:刘明晖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