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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个体工商户征税方式 税务局称查账征收税负不增

2018年12月07日 16: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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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由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不符合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税务部门称,转为查账征收税负不会增加;2018年前11个月北京财政收入增速低于预算目标
2018年北京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较快,与房地产调控导致相关税种增速回落较快、减量发展、减税降费等因素相关。随着2019年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增收仍存较大压力。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2019年起,北京市税务局将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方式作出调整:终止定期定额征收,转为查账征收。

  北京市朝阳、海淀、顺义、石景山等多个区县税务局11月30日同时发布公告称,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自2019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时期、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确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定期定额征收主要适用于经税务机关认定的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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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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