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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称公积金违规系未调整标准

2013年04月02日 15:36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司称已纠正公积金不封顶问题,追缴了超出封顶线多缴存的部分,将于4月底前规范公积金业务;未说明公司内部缴存额巨大差距问题,有律师质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财新网】(实习记者 铁瑾)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远超国家最高限一事,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下称兰州石化)4月1日回应称,此前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8%和7%,后未及时调整标准,目前已纠正公积金“不封顶”问题,将于4月底前规范公积金业务。

  据新华社报道,兰州石化的解释是,为增强职工购房贷款能力,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稳定职工队伍,2004年根据企业申请,经甘肃省房改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企业职工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缴存比例18%、职工个人缴存比例7%,并按照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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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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