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交通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

2012年04月19日 12:07 来源于 财新网
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走出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交通报》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将继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服务和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发挥民间资本推动交通运输产业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将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城市交通智能系统等研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业务。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金冰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